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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了之後,我們還會是一家人嗎?

Joey和Cody是一對恩愛的同志伴侶,共同撫養一名男孩Chip(Cody與亡妻的孩子),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只是幸福時光難長久,一場車禍意外奪去Cody生命,由於Cody的遺囑內沒有指名Joey為Chip的監護人,導致Joey不僅要面對失去伴侶的傷痛,還可能失去Chip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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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導演王沛智的《在愛裡》是一部溫暖的小品之作。
影片點出同志伴侶家庭在其中一方突然離世後,可能面對的困境,例如社會如何看待他和男友共同撫養的小孩?男友家人是否比他的伴侶更有資格取回孩子的養育權(畢竟兩人欠缺一紙法律效用的婚約)?
觀賞《在愛裡》過程,腦袋瓜不斷迸出李安導演的《喜宴》(剛巧都是華裔與美籍伴侶的組合);心想《喜宴》若開拍續集,很可能會發展出如《在愛裡》一樣的故事情節吧。
然而相較於《喜宴》的精簡(片長106分鐘),片長近3小時(169分鐘)的《在愛裡》似乎欠缺一個更紮實的劇本,原以為影片會就「生父」、「直系血親的親屬」和「精神與情感上的父親」三個不同面相來挑戰社會觀感與傳統一男一女的家庭結構,結果影片最後丟出的解決方法是:「只要彼此願意闡開心胸溝通,那麼家人之間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儘管這個解決方案頗貼近現實狀況)
本以為《在愛裡》會深入探討同志婚姻法、弱勢族群的困境(亞裔、同志)等等,影片也未挖出更多有趣的觀點;看完電影後,只想呼籲所有同志朋友(或所有夫妻、不婚主義者)要想避免孩子的「撫養權」或遺產分配問題,麻煩大家都先把遺囑給寫好,免得其中一方突然過世後才發現另一方陷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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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裡》有其動人之處,我喜歡Joey和兒子的互動、喜歡Joey友人的貼心問候與義氣相挺、喜歡每個角色都有其難處的書寫等;只是我對Joey和Cody的愛情有點感冒。
影片中,Joey回憶起他和Cody初次見面的情形,Cody深愛他的妻子、兩人正在佈置日後生活的小窩(Joey是他們的設計師)、妻子正身懷六甲;當時我以為Joey的出現導致Cody跟妻子日後以離婚收場,直到電影後段,觀眾才發現Cody的妻子在生完Chip後便難產過世,Joey因為心疼Cody而時刻照顧著對方,兩人在相處七個月後,發生了感情、發生了關係、並從此成為伴侶.....。
「嗯,怎麼會這樣安排呢?」我腦袋瓜發了狂的大喊。
兩個相互照顧的男性友人,真可能在長時間相處後發展成伴侶關係嗎?愛當真具有跨越性向藩籬的偉大力量?
如果《在愛裡》曾在影片前段稍稍暗示Cody和Joey的互有好感,那麼他們後來的相惜與結合我會覺得「有跡可循」,少了這個層次的鋪陳會讓我以為導演刻意維持Joey和Cody在道德上的純潔與無暇,擔心若讓Joey成為Cody婚姻生活的第三者或強調兩人的同志身分,觀眾將無法同情Joey日後的處境.....;忍不住要想,假如Cody的妻子沒有過世,那麼Chip的撫養權之爭會不會戲劇張力更強大、更有意思?是否更能比較出同志伴侶欠缺法律保障的弱勢?

由於《在愛裡》在金馬影展的放映已經全部結束,對本片討論的議題有興趣的朋友,可能得看日後影片會否發行DVD、或搭配某些小型影展在台上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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