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看Netflix紀錄片《謀殺犯的形成》?
其一,劇情峰迴路轉,毫無冷場。
史提夫・艾弗瑞 (Steven Avery)於1985年被控強暴一名女性,他在監獄服刑18年後,透過最新DNA檢驗技術還他清白;2003年出獄後,史提夫參與推動清白法案(平反冤獄),怎料2005年底,年輕女子泰瑞莎遭人殺害,證據指向史提夫為兇手,並涉及教唆16歲姪子布蘭登聯手犯案,史提夫再次被逮捕入獄;然而泰瑞莎兇案背後疑點重重,到底史提夫是恐怖殺人魔?或者是對史提夫心懷不滿的員警惡意栽贓?史提夫的律師們,該如何反駁檢方提出的各項「證據」呢?

《謀殺犯的形成》全長10集,每集約一小時長度,觀片過程,常常忘記自己正在看紀錄片,反倒像是在觀賞一齣「劇本細膩」的精彩劇情片;《謀殺犯的形成》編導耗費十年時間,貼身紀錄、挖掘證據、拋出疑問、激發觀眾思考/檢視美國司法制度的可能缺陷。
觀影過程不斷自問:「編導觀點是否偏頗?是否過於偏坦史提夫而醜化其他相關人士?」,執法單位在片中確實較偏向「觀感上的壞人」(導演立場的呈現),但我們仍可看出導演很努力平衡各方論述,儘量冷靜而不帶太多情緒地將疑點一一置入片中,交由觀眾裁定史提夫到底是有罪或無罪(我們都成了泰瑞莎兇案的陪審團員);然而就像片中一位退出陪審團的成員所說,他只能依據雙方律師證詞與警方提供證據判斷史提夫到底有無犯下恐怖罪行,不管他做出有罪或無罪決定,良心上都會覺得不安與惶恐,而真正的真相,或許只有當事人才會知道。(可惜《謀殺犯的形成》沒有訪問泰瑞莎的親友,不知道他們對史提夫的真正看法;據說製作團隊有邀請泰瑞莎家人入鏡,但他們拒絕接受採訪,我想,對泰瑞莎家人而言,他們也陷入被誤會與質疑的無奈困境中)。

其二,人性的善與惡交鋒。
一樁冤獄與兇殺案交織在一起,能夠激發出怎樣的人性面面觀?
《謀殺犯的形成》片中,原本聲援史提夫的政客們,面對新一波不利於史提夫的證據出爐,趕緊改口(見風轉舵)說:「假如當初史提夫繼續坐牢的話,儘管那是冤獄,但至少泰瑞莎(受害者)就不會死了。」,唉,就算史提夫「真的」犯下兇案,絕不代表早前的冤獄可以被接受,史提夫的再次入獄,竟成漂白執法單位早前錯誤的理由,實在荒謬。

泰瑞莎兇案的最大轉折在於史提夫16歲姪子布蘭登(有學習遲緩問題)跟警方坦承看到叔叔殺人,並夥同滅屍。紀錄片剪輯一段調查人員與布蘭登的對話錄影,我們發現「引導式證詞」的恐怖,調查人員像是在「餵養劇情」般,有技巧性地給予布蘭登暗示,逐步引導出執法單位想要的答案,好讓他們順利將史提夫定罪。
布蘭登跟調查人員提出兇案證詞後,他問調查人員:「我還要在這邊待多久?我可以在1點29分離開嗎?」,布蘭登顯然不清楚/不理解供詞的嚴重性,以為只要說出調查員想聽的話,就會是個乖孩子,就可以重回「日常生活」,渾然不知自己已是籠中鳥。

《謀殺犯的形成》片中有一股無形的龐大力量盤桓其間,保守、固執、不容質疑也不容與之對抗,一如原本應該幫助布蘭登的調查員,懷抱著既定偏見進行調查,做出超出職權範圍外的意見與評論,他說:「我正在瞭解艾佛瑞家族歷史,以及艾佛瑞家族每位成員,他們全都是罪犯,有些家族成員與姪女、侄子、姻親發生性行為,顧客或親戚在不自覺情況下,成為他們的性幻想對象,惡魔便是存在於這個家族中,這家族完全沒有好人,這些人邪惡至極,我的一個朋友形容:這是一個內親繁衍家族,必須砍斷這家族譜,終結不潔基因。」,這段陳述聽的人極度不舒服
到底調查員把自己放在怎樣的位置,「正義」的執行者、上帝的使者?
調查員對嫌犯一家懷有明顯偏見,布蘭登如何能獲得他應得的公正審判?更讓人難過的是,就算辯方提出各種證據證明布蘭登第一任律師與調查員的不適任,法官依然判定布蘭登早前的證詞具可信度;史提夫辯護律師迪恩(Dean Stang)說:「我必須老實告訴各位,我內心有絕大部分非常希望史提夫艾佛瑞是真的犯了這場罪,因為想到無辜的他被判有罪,再度蹲苦牢,為了他從未做的事,必須被關一輩子而沒有機會獲假釋,我真的很難過,還有布蘭登達西,他們採用那超級不實的招供內容,來自一個極度不聰明的孩子,那真令我膽寒」。

《謀殺犯的形成》不僅批判司法制度的缺陷,也批判新聞媒體的噬血。
「這是非常完美的新聞追擊故事,故事離奇,轉折扣人心弦,一個坐了18年牢的人被無罪釋放,現在他卻可能因為真的犯罪而再次坐牢,現在謀殺案很熱門,大家都想看這類新聞,也是競爭對手想要的,我們企圖擊敗其他電視台,取得這份完美謀殺故事。」新聞製作人笑著說出這段話。
何以人們可以用如此無所謂的態度面對一樁殘忍兇案與可能冤案?好似所有的受害者,都只是一則「新聞」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謀殺犯的形成》道盡階級弱勢者的悲哀(不只是權力的弱勢,我甚至覺得史提夫和布蘭登外貌的不討喜,讓他們的處境更為艱難);幸好影片不只有對人與體制的悲觀,也有小人物面對困境,追求他們信仰的正義的努力不懈,例如史提夫和布蘭登的家人,始終不放棄援救家人的可能性,例如一再入獄的史提夫,即使大半輩子都在牢獄中度過,依舊打起精神,為著可能的自由打拼。

其三,緊湊精彩的法庭對辯。
《謀殺犯的形成》告訴觀眾:一個好律師很重要。
好律師不只擅於辯論,更懂著運用有利證據,扭轉陪審團對案件的看法;而不稱職的律師,可能會虛擲證據、拙於辯論,導致一場有機會翻盤的官司,最後落得慘敗下場。
看完《謀殺犯的形成》,應該有很多朋友都會像我一樣,迷上史提夫的兩位主要辯護律師:Dean Stang和 Jerry Buting(這兩位律師在《謀殺犯的形成》播映後,人氣激增,網路上甚至有粉絲針對他們的穿著進行討論!),不只是他們滔滔雄辯時,思緒邏輯超清晰,而且他們對史提夫一家表現出的關心,更是超乎律師給人的既定冷漠印象。
如果大家覺得《大法官》或《軍官與魔鬼》的法庭戲很精彩、覺得小勞勃道尼和湯姆克魯斯在這兩部作品中很帥很酷,那一定要看《謀殺犯的形成》,這部影集用了近三集篇幅紀錄史提夫審判過程,雙方律師你來我往,纏鬥數回,非常好看。

其四,強大剪接與精準敘事。
《謀殺犯的形成》的雙導演/製作人Moira Demos和Laura Ricciardi,花費十年時間紀錄史提夫案發展,並在龐大素材中,挑出有意思的部分,剪輯出一部渲染力強大且戲劇性十足的作品;《謀殺犯的形成》能在美國獲得觀眾廣大迴響,導演功不可沒,它說明創作者完全知道自己要講什麼,也明白要給觀眾看什麼,懂著抓緊闡述論點,沒有迷失在各種可能性中;《謀殺犯的形成》的剪接不只讓影片更好看,也透過剪接強化導演提出的各項論點,影像的魅力與殺傷力,可見一斑!

其五,您怎麼看這個案件?
《謀殺犯的形成》丟出許多疑點給觀眾,泰瑞莎命案嫌犯一直鎖定在史提夫身上,當年幫助史提夫平反冤獄的DNA檢驗,此時反而成了他被定罪的主要工具(不覺得很諷刺嗎?),到底我們該如何論定科學檢驗的價值?科學或可幫助檢方查出被害人物件上有無兇嫌的DNA,但科學如何幫助人們判定證據背後的目的?(栽贓的可能性如何被排除?)
而辯方律師質疑警方無法在史提夫房間、車庫找到其他泰瑞莎血漬,是否可被視為兇案現場就在他處或反證出史提夫不是兇手的答案?史提夫是否能夠因為「證據本身有疑慮」這項理由而被釋放?我其實對史提夫在結辯時刻,放棄為自己辯護的決定感到疑惑與不解。
另外,布蘭登只有他自己前後矛盾的證詞做為涉案的唯一依據,我們能否斷定他是涉案者?
如果您是史提夫和布蘭登的陪審團一員,您會對他們兩人做出怎樣的判決?有罪或是無罪?

《謀殺犯的形成》最大的價值在於引導觀眾思考人與權力單位與體制之間的連動關係,就像史提夫的判決後律師Robert Henak所說:「除非這種事發生在你或你兒女或你所愛的人身上,否則一般人很容易忽略這體制的所有問題,但我可以保證這種事一旦發生在你所愛的人身上,或在你身上,一切便昭然若揭。」

最後,《謀殺犯的形成》去年12月在美國映演後,引起觀眾廣大迴響,釋放史提夫的留言紛紛湧入白宮網站(超過10萬封信),美國總統歐巴馬還針對這個事件發言,這麼一套引發熱議、IMDB獲得9.1分、爛番茄獲得97分的高評價作品,當然不該錯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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