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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一個好萊塢電影常見的職業。現實生活中,殺手並不存在,而是政府冒充殺手之名,釣出有殺人意圖的嫌犯,錄下他們預謀犯案的供詞,將其逮捕入獄。蓋瑞的正職是大學的心理與哲學教授,閒暇時間會幫忙政府監聽可能的嫌犯。然而,蓋瑞的同事賈斯柏因暴力事件暫時被停職,擔任幕後工作的蓋瑞被迫上陣,意外激發他的表演慾,成為政府的頭號「殺手」...

《當殺手戀愛時》的劇本有趣,原以為會是一部簡單趣味的娛樂片,結果拋出一堆議題:蓋瑞透過假扮的身份,引誘「客戶」說出他們預謀殺人的計畫,這個行為是否可議?就像《關鍵報告》片中,透過科技的幫助,提前逮捕有犯罪傾向的潛在罪犯,這件事是否合理?(但《當殺手戀愛時》後段的劇情轉折,恰恰「證明」了預謀犯案確實是正式犯罪的前兆)。

為了從打算買兇殺夫的年輕女子梅迪森身上獲得證詞,蓋瑞創造出一個名為朗恩的殺手身份,卻因為對梅迪森產生好感,決定放對方一馬。梅迪森後來決心離開丈夫獨立生活,並與「朗恩」再次聯絡,兩人的感情很快增溫,成為一對戀人。只是,同時活在殺手與教師兩種身份的蓋瑞,該怎麼看待自己?又該怎麼區分兩者間的界線?

《當殺手戀愛時》有一段台詞很有趣。梅迪森對「朗恩」說:「我曾經上網搜尋你(朗恩),但完全沒有資料,彷彿你根本不存在。」蓋瑞回應他:「也許我只是妳的幻想。」事實上,朗恩(或蓋瑞創造出的多種殺手形象)或許都是在滿足蓋瑞的慾望,給予隱性的「自我」一個出頭天的機會。

那麼,哪一個我才是真正的我?或者,無論是蓋瑞或朗恩(或其他創造出來的分身),都是「我」的一部分,會隨著情境的不同而在表現出人的多樣性?

由此來看,梅迪森打算殺夫好活出不一樣的自己,那麼蓋瑞則是在扮演朗恩的過程,緩慢「殺死(壓制)」蓋瑞這個身份。《當殺手戀愛時》除了讓我想起《關鍵報告》外,也很適合和《魔鬼大帝》片中,潔美李.寇蒂斯(Jamie Lee Curtis)飾演的角色對照觀賞,平凡的家庭主婦透過新的特務身份(擔任/扮演),逐漸掙脫成長過程被賦予的形象(家庭主婦),找到內在受到壓抑(欠缺探索機會)的自我。

不得不說,《當殺手戀愛時》後段的劇情發展,與其說是黑色幽默,不如說它有點驚悚。電影直白地表示:人們很容易陷入刻板印象的陷阱,為了「相信」一件事,可以很輕易地臣服在謊言之中。而看似平凡無奇的人,可能藏著不為人知的天大秘密,為能求生(或尋求更有利於己的位置),人們是有能力做出極端的行為,並且替自己的行為找到合理性,進而不帶任何的愧疚感,繼續活在「理想人生」之中。

浪漫卻又恐怖的愛情喜劇,Richard Linklater 導演的《當殺手戀愛時》,完全沒讓人失望,,而飾演蓋瑞的 Glen Powell(同時也是本片的監製和編劇),火力全開,浪漫喜劇難不倒他,玩起各種角色扮裝也是玩得不亦樂乎,其中一個造型,神似 Tilda Swinton 耶,看得我大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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