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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世紀以來,那種關於人生不過是場夢幻的說法,是哲學家和詩人間普遍的主題,所以同理可證,死亡是否也是如此的一場夢呢?在你死後,你的意識生命將會延續,你會存在於一個被稱作夢體的軀體中,那將和你在平時的日常夢中所體驗過的那個夢體一樣,差別只在於,在死亡狀態中,你永遠不會醒來,並永遠不會返回你的肉身軀殼。」

一名男子發生車禍,他從夢中驚醒,遇見許多不同的人物,隨後發現自己原來還在夢中,他再次從夢中醒來,再次跟不同人交談,又再次發現自己依舊沒能離開夢境。男子懷疑起自身的存在,思考起時間與空間與生命的意義...

「我一直在思考妳說的話,關於妳經常覺得妳是從一個即將死去的老婦人角度觀察自己的生活,妳記得嗎?」傑西
「記得,我有時仍有那種感覺,像是我在回顧我的人生,就像我醒著的生活是她的回憶。」席琳
「沒錯。我聽說提姆里瑞臨終時說,他期待他身體死去的那一刻,但他的大腦還活著,據說在一切身體機能關閉後,大腦還有6到12分鐘的活動力。夢中的一秒鐘,肯定比醒著的一秒鐘要長,妳知道我在說什麼嗎?」
「是,當然,例如,我醒來時是10點12分,然後我睡回籠覺,我做了那些看似持續數小時的漫長、複雜、美麗的夢,然後我醒來,才10點13分。」
「沒錯,所以6到12分鐘的大腦活動,那可能是你的一生,妳就是那個回顧一生的女人。」
「假設我是,那麼你在其中又是什麼?」
「就我現在這樣,也許我只存在於你的腦海中,我還是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樣真實。」

喜歡《愛在黎明破曉時》系列嗎?快去看 Richard Linklater 導演的動畫片《夢醒人生》(Disney + 挖到的好片),片中可以看到席琳與傑西的身影(只有一場戲),聽著他們暢談時間與輪迴與意識的想法,更妙的是,席琳與傑西是依據《愛在黎明破曉時》裡的對話進行延伸討論。《愛在黎明破曉時》是 1995 年的作品,《夢醒人生》是 2001 年,《愛在日落巴黎時》是 2004 年,亦即,在 2004 年之前,導演已經早一步讓觀眾看到傑西與席琳的重逢,預見兩人可能的未來!當然,依據《夢醒人生》的劇情設定,這也可以是劇中主角(男子)曾經看過《愛在黎明破曉時》,因此那一場席琳與傑西的對話是男子的現實經驗與夢境產生連結,進行一次「二創」。又或者如片中多次談及的集體意識,時間與個體都是幻象,人類存在於單一時刻中,共同分享著同一個思緒,看似彼此對話,其實都是自問自答。

關於夢境的電影很多,《夢醒人生》看得我心滿意足,它令我想起湯淺政明的《心靈遊戲》,兩部作品的主角都在經歷死亡(或彷彿死去了一般,意識被困在異度空間裡)後,遇見許許多多的人物,提出關於存在、自由與約束、個體與集體、上帝與人類的種種疑惑。《夢醒人生》的畫風一開始看得很不習慣,整部片都飄飄浮浮(空間與環境與人物形體一直變化),沒有辦法定錨,但在理解到這部電影可以是一場醒不過的夢(或死前的記憶回溯),漂浮不定的背景與不斷變換的形體就變得很有趣,意識本來就是流動的,現實生活裡的我們時刻受制於實體(包括肉體)與教條(人類社會的法律與道德)的約束,但在意識之中,空間與時間與物體都不再具有實質上的意義(我們不再需要汲汲營營地「活著」),空間與時間與物體就只剩下「身在何處」的提示作用。

「實際上時間只有一瞬間,那就是現在,這就是永恆,在這個瞬間,上帝拋出了問題,而那個問題基本上就在問著 ”你想要與永恆結合為一體嗎?你想要進入天堂嗎?”而我們都回答 ”不,謝了,還不要。”所以時間,不過是這個我們不斷拒絕上帝邀請的瞬間,那就是時間的真諦,重點不在於現在是西元五十年或是2001年,你懂嗎?這只是一個瞬間,而我們一直存在於那一刻。然後她又告訴我,事實上這是所有人的生平故事,在不同的現象後面,只有這單一個故事,那個故事就是從否定到肯定的過程,整個人生就是不斷地 ”不,謝了”然而最後的結果都是 ”好的,我投降、是的,我接受,我擁抱這種信念。”這就是人一生的心路歷程,我是說,每個人最終都會接受,對吧?」

你正在看電影或是在做夢,你是醒著還是睡著,你是生或死,你存在或不存在,你是實體還是一抹意識?

《夢醒人生》拍得很零碎,男子與不同角色的交談與互動,讓電影像是去掉所有廣告的談話性節目,把所有來賓的訪談快速剪輯在一起。電影幾乎不存在戲劇性的情節,整部片都是重點,整部片都是啟發,而這種啟發帶來心靈的爆炸,卻也同時令人感到作嘔。全然的自由,具有解放的痛快感,但男子發現自己始終醒不過來,一直在意識中卡關,逐漸感到焦慮與恐怖(有點像是鬼壓床的心情,明明是醒著卻又醒不過來,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我們發現所謂的「自由」依然只是一種奢求,當我們內心存在著想要抓住一件事物(實體)的想法時,自由便無法真正地存在。反之,如果全然地放手讓所有的一切自然而然的發生,就代表擁有真正的自由嗎,或只是反映出無法掌控自我的無力感?

《夢醒人生》很讓人驚喜,各種亂談也各種有趣,訊息量極為龐大,看得好過癮好疲憊好過癮(哈哈),如果你是 Richard Linklater 導演的影迷,喜歡《愛在黎明破曉時》這類從頭到尾都在講話的類型作品,並且對動畫充滿熱情,那麼,千萬別錯過《夢醒人生》,如果這部片能夠在金馬奇幻影展播放,我一定去捧場(還是有放過了?)!

「電影,其本質就是現實的再現,那就像,現實真的再生一樣,對他而言,聽起來其實像是一個用來講故事的媒介,而他覺得電影不比文學,文學能更好地講述一個故事,像是如果你講一個故事,甚至是一個笑話,例如,這人走進一間酒吧,看見一個侏儒。那場景很有作用,因為你可以想像這個人和這間酒吧裡的侏儒,這裡面有很多想像的層面。在電影裡,你不會有那種可能性,因為你確實看見了一個人,在特定酒吧裡,和特定侏儒在一起,有明確的身高和明確的樣貌,對吧?

所以對巴贊而言,電影的存在論必然要涉及,你知道那必須涉及到攝影也有存在論,除了那也要加入時間的維度,和強化的現實主義,所以,那變成是關於那個人在那個時刻那個空間。而你知道巴贊,他是基督徒,所以他信仰上帝以及所有相關的一切,對他來說,現實和上帝是同一件事,所以電影實際上拍下的是上帝的化身和創造,你知道,就在此時,上帝就是這樣顯現的。

如果現在就拍我們的話,電影會記錄下什麼?那會是:上帝就在桌旁,上帝就是你我,上帝就像我們現在這樣注視著,和我們現在這樣說話和思考,因為我們都是上帝的化身。所以電影就像是對上帝的紀錄,或是上帝的臉,或者說是上帝不斷變化的臉。

所以整個好萊塢把拍電影,盡力去變成這個講故事的媒體,他們找來一些書或是故事,然後你拿到劇本去找一些合適的演員,但這很荒謬,因為本來就不該基於劇本,應該是基於人和事,從那層面來說,打造這種明星體制也很合理,因為電影是關於某個人,而不是關於某個故事,就像楚浮常說的,最好的劇本未必能拍出最好的電影,因為劇本帶有文學敘述的形式,你會受制其中,你會變成它的奴隸,最好的電影是不會受制於劇本的。很明顯地,電影總會有敘述性形式,因為有時間限制,就像音樂裡有敘述性形式一樣,你不會先想到一首歌的故事,然後再寫歌,那產生於一瞬間,而那正是電影的精髓,就在於那個神聖的瞬間,就像此刻,也是神聖的。

但若我們只是隨意行走,那並不神聖,像是某些瞬間是神聖的,所有其他瞬間則否,對吧?但這個瞬間是神聖的,對吧?而電影會讓我們看到那種瞬間,我們可以把瞬間框出來,去領會,快看這個瞬間,很神聖,好比接連的神聖瞬間,一個接一個,但誰會像那樣活著?誰會一直注意神聖的瞬間?因為我如果看著你,覺得你很神聖的話,我不知道,我大概會停止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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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tsocks197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